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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資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資訊管理制度

資訊管理制度1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資訊管理,加快集團公司資訊化建設步伐,提高資訊資源的運作成效,結合集團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關於資訊的定義:

1、行政資訊:集團公司系統內部目的為行政傳達的一切文字資料、電子郵件、檔案、傳真。具體資訊管理表現為上傳下達、平級傳送的行文管理、資料管理、檔案管理。歸屬於日常行政管理。

2、市場資訊:集團公司業務銷售的客戶檔案、來往傳真、電話、客戶檔案;集團公司業務應用的電話記錄、報價、合同、方案設計、投標書等原始資料、電子資料、檔案、報告等。具體資訊管理表現為客戶溝通、文字記錄、資料收集分析、業務檔案編寫等。歸屬於業務經營管理。

第三條、資訊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以提高企業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務於企業總體的經營管理為宗旨。

第四條、資訊管理工作要貫徹“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業效益”的方針,細緻到位,準確快速,在企業經營管理中降低資訊傳達的失誤失真延遲,有力輔助行政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執行。

第五條、集團公司及全資下屬集團公司(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機構的資訊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資訊管理機構與相關人員

第六條、集團公司設立集團資訊中心,集團公司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定獨立的資訊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或兼職資訊人員。

第七條各企業行政部依據《行政管理條例》負責相關行政資訊的日常管理;實業公司銷售中心辦公室獨立負責市場資訊管理。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參照集團公司設立資訊經理或專門資訊管理的人員。

資訊管理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電腦技術人員、文員。

第八條、集團資訊中心負責集團公司整個系統的資訊管理工作,負責所有資訊的彙總和檔案管理。對全系統的資訊管理工作負責。

第九條、依據《行政管理條例》,各企業行政負責人主要負責行政資訊的管理。

第十條、集團資訊中心設企業資訊專員,主要負責市場資訊的系統化、專業化管理。企業資訊專員分為行政資訊和市場資訊兩個崗位。

企業資訊專員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決議,參與編制總經理辦公室主持的資訊管理制度。(行政資訊專員)

2、在銷售中心總監指揮下,負責市場經營中各類資訊的採集、處理、傳達,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市場資訊專員)

3、與行政部聯合處理日常工作中關聯到業務機構的行政工作。(行政資訊專員)

4、輔助指導集團公司其他各部門業務的資訊統籌處理。(行政資訊專員、市場資訊專員)

5、對集團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6、集團資訊中心日常負責監察集團全系統的業務資訊管理和活動;負責搞好全系統業務人員關於市場經營資訊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業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十一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資訊中心人員依照本辦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資訊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項,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接受指示後執行具體處理。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支援資訊管理人員堅持原則,按資訊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資訊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集團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資訊管理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四條、資訊管理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資訊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有關工作。被撤銷、合併單位的資訊管理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資訊檔案資料移交清單和造冊,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節、行政資訊管理

第十五條、按照行政資訊的定義,行政資訊主要產生、傳遞、應用於集團公司行政活動中。

第十六條、行政資訊管理主要依據集團公司《行政管理綱要》中下列規定進行:

1、檔案收發規定;

2、檔案、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資訊管理中心管理規定;

4、集團公司印章、介紹信管理規定;

5、集團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十七條、考慮集團公司業務競爭的特殊性質,行政資訊管理不再涉及集團公司營銷類(客戶)資訊、技術類資訊和

財務類資訊。

第四節、市場資訊管理

第十八條、依照市場資訊的定義,市場資訊主要產生、傳達、應用在市場業務經營管理中。

第十九條、市場資訊來源分類:業務(客戶)資訊、非業務市場資訊。

1、業務(客戶)資訊:客戶購買公司產品的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公司、客戶之間業務溝通電話、傳真、檔案、函件、電子郵件;客戶公司公開的資料;市場人員收集的客戶祕密資料;銷售中心情報人員傳呈的報告、資料;針對客戶的分析報告等。

2、非業務市場資訊:網路、報刊、雜誌和各種資訊渠道收集的行業性文章、資料;競爭對手資料、檔案、報告;公開的技術性資料;外圍媒體、機構傳送到集團公司的電子郵件、函件、資料;公司內部業務分析檔案、報告;其他與市場業務經營和管理有關的資料。

第二十條、資訊中心市場資訊專員直接在銷售中心總監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業務資訊工作:

1、負責集團網站的建設、維護、更新和對外資訊釋出,並開展網路商務系列工作。

2、負責業務(客戶)資訊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傳呈銷售中心總監,建立、保管客戶檔案並不斷維護;

3、在銷售中心總監的指揮下,負責與客戶的電話、電子郵件的資訊交流,負責與客戶檔案資料函件的撰寫、整理、內部報批、外部發送;

4、負責按照《區域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導、協助各市場機構對業務資訊的收集,督促各市場機構將業務資訊及時、準確呈報到集團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場機構業務資訊形成客戶分類檔案,並及時將重要的資訊報告給銷售中心總監;

5、負責定期撰寫公司業務市場分析報告,協助公司銷售決策;

6、監察、收集、整理競爭對手情報資料;收集、整理、分析行業性文章、資料;

7、負責直接業務情報、業務資訊的整理。

8、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條、行政資訊專員在各級行政負責人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非業務資訊工作:

1、負責日常列印、影印等文字檔案電腦處理工作和負責電腦、傳真機、影印機等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2、負責公司非市場事務的洽談和管理、日常資訊交流;

3、接收、整理、呈報、傳送非直接業務單位(如媒體機構)的資訊檔案資料;

4、集團公司內部一般性業務管理檔案的擬稿;

5、各種與行政管理有關的資訊資料工作;

6、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資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集團公司制度中下列具體規定:

1、檔案收發規定;

2、檔案、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資訊中心管理規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節、其它

第二十三條、資訊管理人員必須認識到,沒有脫離具體行政活動、業務活動而獨立的資訊工作,所以資訊管理的最終目的,檢驗資訊管理工作的成效標準,是業務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執行效率。

第二十四條、本資訊管理辦法由集團公司董事會頒佈、解釋、修改,集團資訊中心和各級企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執行。

資訊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網路優勢,結合實際需要,加強對市教育資訊網的管理,規範網站資訊釋出行為,市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適用範圍是市教育資訊網建設、執行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單位和個人。

第二章網站的管理機構

第三條

市教育資訊網由市教育局統一管理,網站設立專職網路管理員崗位,主要承擔資訊的蒐集、整理、上報、上網釋出、頁面維護、更新、網路監控。網站領導負責稽核批准上網內容。

第四條

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提供技術支援,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網站後臺管理程式的操作應用、網路裝置和計算機軟、硬體的維護等技術工作,

包括伺服器維護和資料庫維護,並報網站備案。如有人員調整,應及時通知網站。

第三章網站內容設定

第五條

網站的總體欄目是根據網站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而設定的,由網站管理員提出方案,報網站領導稽核批准。

第六條

根據不同時期和形勢需要,以及各職能部門和單位需求,欄目設定可作調整,程式是向網站提出增減欄目設定,以及新增相關部門和機構的網頁連結的建議,站領導審批後,網管人員具體實施。

第四章網站裝置管理

第七條

網路裝置管理指對接入網路的通訊主幹裝置、公共伺服器、計算機和印表機等裝置的執行管理。

第八條

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網路線路、公共伺服器及其它公共裝置由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管理。

第九條

接入網路的計算機,由該裝置的責任人員負責管理,並在網站備案。

第十條

資訊中心對入網裝置的名稱、入網軟硬體配置、入網接入埠和安裝的軟體實行統一規範和管理,不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

第五章網站維護制度

第十一條

網站動態資訊欄目內容的更新,由網站管理員整理內容後,根據相關的資訊釋出程式,更新動態資訊。

第十二條

網站靜態資訊欄目內容的更新,由各相關部門組織材料,提供電子文件,由網站管理員負責編輯,不定期更新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資訊上網釋出實行專人管理,由網站指定網站管理員負責對市教育資訊網每日資訊的更新。

第十四條

各欄目資訊,按照規定的格式編排。

第十五條

網站各欄目的上網資訊由網站領導負責稽核。

第十六條

經網站領導稽核批准後的資訊由專人組織上網。

第十七條

上網釋出的資訊,不得違反國家和本機構有關保密的規定。

第十八條

為了確保網站內容的時效性,上網資訊要及時更新。

第十九條

網站管理員每天監控網站的執行狀態。對於突發事件,要及時進行處理,並向網站領導彙報,避免洩漏祕密、造成損失。

第六章網站資訊備份管理

第二十條

資訊備份分為原始資訊的備份和編輯完成的資訊備份。原始資訊的備份是為了保證資訊採編工作的可回溯性,即能夠在出現問題的時候找到資訊的來源和問題的根源所在;編輯完成的資訊備份主要是為了防止載入或其他因素導致的資訊丟失,用於迅速恢復。這兩種備份共同保證了資訊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一條

原始資訊備份

第一項

從網際網路獲得的資訊內容,必須對原始文件在本機上進行備份。本機備份必須至少儲存半年內的原始文件,半年後可根據個人需要進行整理刪除。

第二項

從其他介質採集到的資訊,如各地打私系統的工作簡報、圖書、期刊、內部資料、光碟等,應該妥善保管原始的介質,以備今後查驗。

第二十二條

資訊採編在完成工作後,應該對生成的用於資訊載入的資料檔案在本機進行備份,期限為最少半年,半年後可根據自身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刪除。

第七章網路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三條

網站所有內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條

網站釋出資訊必須嚴格稽核,由網管員進行初審,然後遞交網站領導,經審查同意,網管員方可將資訊上傳。

第二十五條

打私系統各單位需更新或釋出的圖文資料,經報請本單位領導批准後,由網站管理員在網站後臺管理平臺上對外發布,並由網管員做好資訊釋出記錄(包括資訊內容,釋出時間,操作者,主管領導簽字等資訊)

第二十六條

凡未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後擅自發布到網上,洩露國家和單位祕密,給國家、單位造成損失的,直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網站要指定專人負責上網資訊的保密檢查,落實好保密防範措施,對相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

網站的技術維護人員有責任負責電子郵件舉報人員及內容的保密。

第二十九條

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保密工作的技術支援。專人負責網站後臺管理程式的操作和應用,登入口令不得轉告或洩漏予他人。

第三十條

市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需定期維護網站,保障網路平穩執行。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市教育資訊網安全的活動:

竊取市教育資訊網管理帳戶及口令的;

未經允許,對市教育資訊網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經允許,對市教育資訊網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通過因特網或區域網惡意攻擊網站,導致網站不能正常執行的;

任何使用者未經網路中心授權,不得在網路上釋出資訊,建立網路資訊處理系統和佔用網路資源;

任何人不得利用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其他危害市教育資訊網安全的。

第八章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有關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規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資訊管理制度3

一、定期進行系統軟體、硬體檢查維護,做好維護記錄。對計算機硬體和軟體可能出現的故障,應有防範、補救和排除等措施。

二、上機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工作日誌;機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保持機房和裝置的整潔。

三、建立資訊工作人員考核獎懲機制,保持資訊工作隊伍的相對穩定。資訊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各項資訊管理工作。

四、人口計生部門把資訊化培訓作為年度計劃中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落實。

五、資訊工作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取得省級資訊管理部門認可的任職資格,持證上崗。

六、資訊工作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旗級以上計生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小時。

資訊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公司資訊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資訊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資訊化管理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成立資訊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資訊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資訊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資訊化工程方案》,稽核《資訊化裝置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資訊化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許可權內資訊化裝置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體系統維護及資訊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資訊保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軟硬體管理

第九條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裝置,應先根據專案情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資訊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體情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裝置設施配置標準。提交到辦公室稽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式。

第十條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許可權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體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體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資訊化裝置設施的型號、效能資料、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資料及軟體資訊,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各使用部門應加強資訊化裝置設施(含軟體)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

第十四條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新增或更換裝置,應向辦公室提交《資訊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公司計算機裝置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裝置的註冊資訊和分佈資訊,確保每一裝置的資訊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資訊裝置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裝置的回收、處置。

第十九條公司資訊裝置耗材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發放。辦公室應根據公司耗材儲備情況和各個部室的需求情況,在每個季度初擬定《耗材採購季度計劃》,按公司規定程式審批後,組織採購和發放工作。耗材供應應及時、充足,保證經營管理需要。

辦公室應根據各部門消耗情況,核定耗材定額,並根據實際需求及時調整。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員應按部門、品類設定耗材使用臺賬,詳細登記各部門耗材使用情況,並根據定額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統管理

第二十條辦公室是公司oa系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oa系統資源分配,系統日常維護和管理。公司oa系統管理執行《中煤龍化公司辦公自動化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對計算機裝置、伺服器要定期對其作業系統和檔案進行檢查,經常查殺病毒,保障裝置正常執行。負責伺服器執行日誌記錄工作。

第五章網路管理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公司內部區域網的網路通暢,網路共享和網路安全。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搭建公司的遠端訪問平臺,確保平臺7x24的不間斷的網路服務。對網路資料流進行安全過濾,應用防火牆和安全策略進行入侵監測和病毒監測。

第六章資料及申報管理

第二十四條資訊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公司資料進行異地備份,並保證備份資料安全,確保資料丟失後,可以通過備份還原資料。養成時時備份資料的習慣。

第二十五條辦公室應協助各部門設計備份策略,綜合使用日誌備份、差異備份和完全備份來維護資料庫的資料安全,以便資料損壞後可以成功的恢復資料。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資訊系統使用部門負責許可權內資料資訊的收集、稽核、彙總、整理、審批和按時申報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資訊系統管理人員應加強密碼管理,並定期更換。系統登入密碼不得相互洩漏。

第二十八條操作人員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應用程式,以防他人非法進入系統。

第二十九條涉密檔案以紙質方式傳送,不得以電子公文形式在網上傳遞。對網上處理資訊應執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制度,堅決杜絕發生洩密、盜取資訊等現象。

第三十條公司全體工作人員對資訊化裝置有管理和維護的責任。來訪人員或非本部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公司裝置,時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盜。下班之後操作人員應按照正確程式關閉辦公自動化裝置及電源,要及時關閉門窗,防止失竊。

第三十一條資訊化裝置的具體使用者為該裝置的第一責任人。對於每臺計算機中儲存的檔案、資料等保密資訊,第一責任人負保密責任。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調閱非共享資訊。

第三十二條操作人員應有強烈的病毒防範意識,使用u盤、光碟及網路資訊準用儲存裝置時,首先須對其進行防毒操作,確認其未帶病毒後才可在系統上使用。定期進行防毒處理,發現計算機遭受計算機病毒感染時應立即隔離,儘快防毒。工作資料要經常做備份,檢查、防毒後備用。

第三十三條任何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資訊系統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資訊系統或使用公司資訊系統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五)任意方式對資料的惡意操作,如篡改、刪除、轉移等。

(六)未經授權查閱其他人的電子郵件,冒用他人名義傳送電子郵件。

違反本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和公司獎懲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資訊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醫院資訊系統的領導和管理,促進醫院資訊化工程的應用和發展,保障系統有序執行,制定本規則。

2.本規則所稱的資訊系統,是由計算機及其相關配套的裝置、設施構成的,按照系統應用目標和規則對醫院資訊進行採集、加工、儲存、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即現在醫院建設和應用中的資訊工程)。

3.醫院資訊系統管理是為了保障系統建設和應用,保障系統功能的正常發揮,保障執行環境和資訊的安全,滿足各工作站對系統操作和維護的全部活動。

4.各級各類醫院根據本規則,結合醫院不同的功能任務和醫院資訊系統規模大小,參照以下內容制定適宜於本醫院的資訊管理制度。

(二)組織管理

1.醫院資訊系統的組織管理機制是醫院資訊管理系統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長:院長/業務副院長

成員:醫務、護理、資訊、經管、財務、藥劑、計算機工程技術等人員。

3.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能和任務:

(1)對醫院資訊系統建設和應用進行總體規劃,審查和制定系統應用中有關人員職責、技術規範、工作流程、效能指標等工作規則和制度。

(2)加強對醫院資訊系統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醫院工程建設中和重大問題。

(3)稽核、部署系統建設和應用中的重要活動,如規則計劃,網路管理、系統配置、人員培訓等。

4.醫務部門領導在系統建設的應用過程中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5.資訊管理部門負責人是系統建設和系統建設和系統應用的領導者和指揮者(簡稱系統負責人),應對所屬人員實行分工負責。

6.資訊管理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全面負責系統規則、計劃、系統配置、系統除錯、系統維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等技術管理工作。

(三)資訊系統的技術管理

1.資訊管理部門工程技術人員是資訊系統技術管理的直接責任者,應以實現系統功能為目的,以滿足使用者需求為宗旨,對資訊系統的操作和維護進行管理。

2.資訊系統內各類裝置的配置,由系統負責人提出配置規劃和計劃,報有關領導審批後實施。

3.每一子系統或掛接的可執行程式在上網執行前,資訊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備用伺服器上全面除錯,達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資料衝突後交使用者實際上網使用。

4.資訊工程技術人員實行分工負責制。

5.管理部門各種裝置由資訊管理部門負責人管理或指定專人負責。

6.系統管理員或機房值班人員負責伺服器的資料備份和日結工作。

7.資訊系統管理員負責各工作站模組登入口令密碼的設定並做好記錄。工作站操作人員更換時,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據系統功能要求,系統負責人提出各子系統和模組的使用許可權和使用分配方案,報請領導小組核准實施。

9.系統負責人管理全面技術工作和執行管理工作,出現技術問題或故障,應遵循《資訊系統應急恢復工作制度》處理。

(四)資訊系統安全管理

1.資訊系統的安全管理包括:資料庫安全管理和網路裝置設施安全管理。

2.系統負責人和資訊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採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網路系統資料或資訊的丟失、破壞或失密。

3.利用使用者名稱對其他使用者進行使用模組的訪問控制,以加強使用者訪問網上資源許可權的管理和維護。

4.使用者的訪問許可權由系統負責人提出,領導小組核准,應遵循《資訊系統許可權管理制度》處理。

5.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並嚴格監督資料庫使用許可權、使用者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使用者口令密碼。

6.資訊工程技術人員要主動對網路系統實行查詢、監控,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的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

7.所有進入網路使用的軟盤,必須經過網路中心負責人同意和檢毒,未經檢毒防毒的軟盤,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漫延的有關人員,應嚴格按照《醫院資訊系統安全保護制度》有關條款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8.資訊系統所有裝置的配置、安裝、除錯必須由資訊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9.所有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以及其他相關裝置的操作規程,禁止其他人員在工作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10.保持機房的清潔衛生,並做好防塵、防火、防水、防靜電、防高壓磁場、防低磁輻射等安全工作。

11.資訊工作技術人員有權監督和制止一切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資訊系統管理制度》、《醫院資訊系統安全保護制度》、《資訊系統工作站錄入人員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規程以及有關資訊管理制度。

2.嚴格按照計算機操作使用規程進行操作。操作中必須做到精力集中,細緻認真、一絲不苟、快速準確,及時的完成各項錄入工作。

3.經常保持各種網路裝置、設施整潔乾淨,認真做好資訊裝置的日清月檢,使網路裝置始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4.加強裝置定位定人管理,未經資訊工程技術人員允許,不得隨意挪動、拆卸和外借所有計算機及相關網路裝置、設施。

5.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及強磁性物品;遇有臨時停電及雷電天氣,應採取保安措施,避免發生意外。

6.機房內不準吸菸、進食、會客、大聲喧譁;嚴禁無關人員上機操作或進行其他影響網路正常執行的工作。

7.嚴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報告。

資訊管理制度6

1.目的:規範員工對生產現場的整理,實現均?、安全、文明生產、提高業務素質,提高經濟效益、達到優質、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義。

2.範圍:公司生產車間

3.內容:

3.1質量管理

3.1.1各車間應嚴格執行《程式檔案》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3.1.2對關鍵過程按《程式檔案》的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3.1.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巡檢),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

3.1.4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轉序。

3.1.5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3.2工藝管理

3.2.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3.2.2對新工人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並有師傅指導方可上崗操作,生產技術部不定期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3.2.3嚴格貫徹執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檔案規定的工藝引數、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按規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3.2.4對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進入車間後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或有讓步接收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3.2.5嚴格執行標準、圖紙、工藝配方,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報請生產技術部審批後主可用於生產。

3.2.6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有關技術、工藝檔案方可用於生產。

3.2.7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3.2.8在用工裝應保持完好。

3.2.9生產部門應建立庫存工裝臺帳,按規定辦理領出、維修、報廢手續,做好各項記錄。

3.2.10合理使用裝置、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及時運轉、勤檢查、勤轉序、勤清理、標誌變化,應立即轉序,不拖不積,穩拿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3.3.3做到單物相符,工序小票,傳遞記錄與工件數量相符,手續齊全。

3.3.4加強不合格品管理,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3.3.5安全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3.3.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潔衛生,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3.4裝置管理

3.4.1車間裝置指定專人管理

3.4.2嚴格執行公司裝置使用、維護、保養、管理制度,認真執行裝置保養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4.3做到裝置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後檢查裝置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3.4.4裝置臺帳卡片、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帳卡相符、填寫及時、準確、整潔。

3.4.5實行重點裝置憑證上崗操作,做到證機相符.

3.4.6嚴格裝置事故報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內,重大事故24小時內報生產主管或公司領導 .

3.4.7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故障。

五項紀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整潔,並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3.4.8裝置執行中,要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修,不離崗(裝置執行過程中),對裝置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並報告。

3.4.9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裝置空車運轉。

3.4.10保持裝置清潔,嚴禁泡、冒、滴、漏。

3.4.11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3.5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個人長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實物相符,丟失賠償,使用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3.5.2各種工具量具刃具應按規定使用,嚴禁違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精密、貴重工具、量具應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3.5.4嚴禁磕、碰、劃傷、鏽蝕、受壓變形。

3.5.5車間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損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3.6計量管理

3.6.1使用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完好、準確、清潔並及時送檢。

A量具必須保持完好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及時送技術品質科以便檢查、修理、鑑定。

B禁止使用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使用、輕拿輕放、嚴禁碰撞,使用後擦拭乾淨,較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塗油,正確放置。

C所有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技術部的通知自覺及時送檢。

3.6.2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技術品質科檢測中心檢查,合格後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3.6.3嚴禁用精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檔案、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3.6.4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技術部。

3.6.5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3.6.6對不按規定使用計量器具或造成損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批評教育或予以罰款。

3.7能源管理

3.7.1積極履行節能職責,認真考核。

3.7.2開展能源消耗統計核算工作。

3.7.3認真執行公司下達的能源消耗定額。

3.7.4隨時檢查耗能裝置執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除長流水現象,嚴格掌握控制裝置預熱時間,杜絕空車執行。

3.7.5未經允許不得私接耗能裝置、設施、器具。

3.8勞動紀律(同行政部下達的管理制度)

3.8.1車間可據公司制度,具體制定管理細則,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3.8.2車間做到獎罰分明,帳目齊全,分配公開、公正。

3.8.3嚴格現場管理,要做到生產任務過硬、技術質量過硬、管理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想工作過硬。

3.8.4經常不定期開展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自檢自糾工作。

3.8.5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3.8.6認真填寫各項記錄、管制表、臺帳、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完整、規範。

3.9文明生產

3.9.1車間清潔整齊,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晰,原始記錄、臺帳、生產小票齊全、完整、按規定填寫。

3.9.2應準確填寫生產記錄、內容包括裝置、工裝、工具、衛生、安全等。

3.9.3室內外經常保持清潔,不準堆放垃圾,下班提前5~10分鐘進行地面清潔、裝置保養、規範物品擺放。

3.9.4車間地面不得有積水、積油、塵垢(生產過程中允許有浮塵存在,但下班應該進行清理)。

3.9.5車間內管路線路設定合理、安裝整齊、嚴禁跑、冒、滴、漏。

3.9.6車間內管溝、蓋板完整無缺,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3.9.7車間內工位器具、裝置附件、工作臺、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3.9.8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長風扇。

3.9.9堅持現場管理文明生產、文明運轉、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鏽蝕等現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裝置不擦洗保養好不走,工件不按規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點擺放好不走,相關記錄沒填寫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乾淨不走。

3.9.10邊角料及廢料等分類放到指定地點保管。

3.10安全生產

3.10.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3.10.2經常開展安全活動,開好周例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3.10.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10.4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

3.10.5特殊工種作業應持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

3.10.6學徒工及其他學員上崗操作應有師傅帶領指導,不得獨立操作。

3.10.7生產、檢驗記錄即使填寫,班後認真檢查,清理現場,關好門窗,對重要材料要嚴加管理以免丟失。

3.10.8非本工種人員或非本機人員不準操作裝置

3.10.9重點裝置(如數控中心),要專人管理,衛生清潔、嚴禁損壞。

3.10.10消防器材要確保靈敏可靠,定期檢查更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明顯。

3.10.11加強事故管理,堅持對重大未遂事故不放過,要有事故原始記錄及時處理報告,記錄要準確,上報要及時。

3.10.12發生事故按有關規定及程式及時上報。

4、獎懲:

4.1生產部每週最少2次不定時對生產現場進行檢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評比。

4.2生產部每天上下班對各生產場所進行檢查,按上述要求進行打分、評比,進行全廠公示。對於全月綜合評分超過90分,分別給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獎勵。連續三月獲獎的,獎金翻倍。

4.3對於全月評分不足60分的,每低於60分一分,罰款2元,並全廠通報。

4.4對於車間現場管理的獎懲金,在連同當月的工資一併發放。

5、執行: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第三天後執行。

資訊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範和杜絕各種洩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洩密的權利。

三、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祕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洩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洩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祕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洩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範圍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資訊、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碟、書籍、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檔案不屬於保密範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檔案、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祕密級。

4、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範圍

1)公司祕密(絕密、機密、祕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複製,確需摘抄或複製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准;

2)機密級、祕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摘抄或複製;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複製,影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影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影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祕密檔案、資料的保管,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洩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洩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洩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洩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祕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資訊管理制度8

一、根據《檔案法》規定,按醫療裝置的管理等級,確定建立醫療裝置檔案管理的範圍。

二、檔案資料要按規定的專案內容認真填寫,做到字跡端正、完整、清晰並分類編號登記。資料收集應真實、完整。案卷目錄應與案卷內容一致。

三、完善技術檔案借用手續。大型精密儀器的原始技術檔案,非經批准不得外借。醫療裝置使用說明書影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術檔案要按規定的儲存時間保管,銷燬檔案、資料要經過批准。

五、及時做好動態檔案資訊的補充更新工作。

六、保證資訊管理系統的資料安全,定期備份資料。

七、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要按程式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資訊管理制度9

1、所有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

2、網管員負責伺服器裝置的維護,定期對相應的網站資訊進行審查、監控、備份,確保網站及校園網的正常執行。

3、網管員和資訊員不得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違返國家政策法規、擾亂社會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的資訊;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

4、網管員在工作時間內監視網站資訊,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存有各類違反政策及不健康資訊,應當及時清除,發現惡意攻擊行為,及時處理。

5、網路管理員定期舉行網路安全培訓,學習網路法律、法規,提高聯網部門的保密意識,提高網路安全保密水平。

6、學校教師、學生應積極配合網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強化網路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7、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允許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8、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發布。

網站使用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不隨意把使用者名稱給他人使用,否則,被授權者負全部責任。

資訊管理制度10

一、質量檢驗科是原材料、外購件進廠檢驗把關的責任單位,全面負責原材料,外購件從進廠到入庫的全過程質量控制。

二、進廠的原料,外購件進廠後必須經專職質量員,按相應的標準,進行入廠檢驗,檢驗合格,填寫原材料、外購件“採購質量檢驗記錄”表,方可入庫。

三、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購件,不準入庫,要由供銷科組織退貨。

四、倉庫保管員對物資包裝,品種規格,牌號等進行認真核對,確認無誤,方可填寫原材料配件入庫表。

資訊管理制度11

1、 制定制度的目的

為了加強各個部門的資訊溝通工作,及時、準確的完成資訊傳遞,以確保資訊溝通的通暢。

2、 資訊管理原則 2.1及時

2.1.1資訊管理人員應適時地記錄、收集出現的各種資訊。

2.1.2資訊管理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將資訊加工並傳遞給有關部門。 2.2真實

資訊管理人員在收集過程中必須保證資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在加工過程

中必須防止和減少各種干擾,保證資訊不失真。

2.3適用

資訊的處理必須適合專案管理的需要,便於利用。 2.3.1收集階段。資訊必須完整。

2.3.2加工階段。必須根據管理的需要進行分類整理,以便於傳輸和利用。 2.3.3傳輸階段。必須本著專案的要求和情況,選擇相應的高效的媒介手段。 2.3.4存貯方面。應對資訊進行分類、登記、編碼等工作,使檔案能便於今後

的查詢和利用 。

2.4經濟資訊的處理必須考慮經濟和社會效益。 2.4.1要求以最低的費用獲得更多的資訊。

2.4.2要求以最低的費用獲得更有價值和有效的資訊。

3、 資訊收集

3.1資訊收集原則

3.1.1資訊源開發要廣。要從全面聯絡來認識事物,在資訊收集上,就必須廣闢

資訊來源。

3.1.2資訊流行的分析要加強,資訊流向反映事物的發展變化,應對資訊作科學

分析,從中抓住內在的必然聯絡。要把握住資訊流向,及時收集資訊。對重大資訊變動,應早做準備,具備主動性。

3.1.3資訊量值的區分要準確。應將量值大的資訊作為收集的重點。

3.1.4資訊收集的主動性要增強。收集者應主動、自覺,培養積極主動精神和一

絲不苟的作風。

3.2資訊收集

3.2.1制定計劃。收集之前,要根據所需資訊的內容、範圍和時限作出安明確步

驟,並在數量、時間、作用、種類上加以具體限定。

3.2.2資訊識別。收集真實的、有用的、關鍵的資訊,減少資訊處理工作;資訊

管理人員必須根據意義、作用、時限、流速和需要,有選擇地收集資訊、識別資訊。

3.2.3資訊檢驗。對資訊進行嚴格的正確性檢查,防止資訊尤其是資料有差錯、

重複和遺漏。

4、 資訊傳遞

資訊的.傳遞必須及時和準確,避免因傳遞遲緩或失真造成的決策失誤、組織失控與指揮失利。

4.1通道暢通。一是除去不必要的環節,層次設定應合理;二是在每一層次或環節中,接收、反饋、中

轉的職責要分明。

4.2傳遞如實。不論是接收或傳遞,都應實事求是,保證資訊可靠,不能任意取捨或歪曲。

4.3體制健全。這包括組織系統和法制健全,統一指揮、依法行政、令行禁止。

5、 資訊存貯

5.1建立資料的邏輯組織,按資料的內在聯絡和使用方式,組合成合理的結構,以便存取。

5.2選擇合適的儲存裝置和介質,並對載體採取如加密等保護措施,以防丟失、盜用和破壞,保證其機密性和安全性。

雙向溝通伴隨反饋過程,使傳送者可以及時瞭解到資訊在實際中如何被理解,使受訊者得以表達接受時的困難,從而得到幫助和解決。為此,要做到: 5.2.1為專案成員提供多種渠道,能隨時提出心中的疑問

專案經理應該提供渠道,保證每個成員能順暢地提出意見並得到答覆。溝通時往往是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進行,如在語言溝通時輔之以表情、手勢;又如會議結束時有個紀要,與會人員在回去口頭傳達彙報時兼有紀要,就可使會議精神更完整地被會外人員所理解。只有這樣,才能提高資訊溝通的整體效應。 5.2.2管理人員應親自向所屬成員傳達管理層的目標

傳遞資訊不是一個簡單的事件,而是一個提出和採納意見的過程。很少有什麼建議一提出來就立刻被大家接受,這中間包括傾聽他人的意見,對主張進行測試,提出新主張,再測試,直至達成協定等一系列內容。 5.2.3定期匿名調查,瞭解成員對專案、管理人員的看法

管理人員在彙集調查結果之後,就調查結果進行討論,分析員工的關注點,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並積極付諸實施。

資訊加工 5.3原則

5.3.1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整理大量初始性的訊息、資料、資料,使其獲得精確的定性和定位,並對實質內容加以鑑別,以求真實準確地反映行政管理的活動、物件及變化。

5.3.2由此及彼,由表及裡。要反覆進行分析、綜合,剖其表象,究其內涵,力求所有資訊之間的聯絡在資訊系統中符合邏輯地再現。

5.3.3物盡其用,細大不捐。加工資訊應根據使用價值的時效性與條件性,分大小、輕重、緩急區別處理。不論價值大小的資訊都應認真處理,不得隨意廢棄

5.4要使用精確的表達方式

要把經理人員的想法用語言和非語言精確地表達出來,而且在使接收者從溝通的語言或非語言中得出所期望的理解。 5.5要進行資訊的追蹤與反饋

資訊溝通後必須同時設法取得反饋,以弄清下屬是否確已瞭解,是否願意遵循,是否採取了相應的行動等。 5.6要言行一致地溝通

經理人員必須以自己的行動支援自己的想法和說法,而且更有效的溝通是“行重於言”。

5.7溝通時不僅要著眼於現在,還應該著眼於未來

大多數的溝通,均要切合當前情況的需要,但是,溝通也不應忽視長遠目標的配合。例如,一項有關如何改進績效與促進士氣的溝通,固然是為了處理眼前的問題,但同時也應該是為了改善長遠的組織改革。 5.8要注意傾聽

經理人員在聽取他人的陳述時,應專心致志,成為一個“好聽眾”,才能明確對方說些什麼。

6、 專案資訊管理主管的工作責任制度

6.1 為規範專案資訊管理中心責任人工作職責,強化資訊支援,特制定本制度。 6.2 職責

6.2.1在專案經理領導下,有目的地組織收集、整理、分析、傳遞、研究、處理、貯存與本專案相關的經營管理、科技進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綜合資訊,為專案經理辦公室決策和各相關部門提供服務。

6.2.2負責歸口管理本專案計劃統計、經營銷售、生產排程、物資供應、財務管理等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檔案,並積極組織檔案編研,主動為專案成員提供利用。 6.2.3負責組織開展經濟技術情報工作,為專案組制定經營決策和風險管理方案提供依據。

6.2.4組織搞好科技資料圖書的選購、收藏、介紹工作,為提高專案科學技術素質服務。

6.2.5歸口管理專案資訊微機系統器材。

6.2.6負責組織協調本專案資訊(通訊)網路的工作。 6.2.7負責組織制(修)定綜合資訊管理制度。

6.2.8積極組織開展重大資訊的調研活動,努力做好資訊管理系統的建設工作,不定期召開資訊釋出會,及時向專案成員及專案利益相關者傳遞、釋出有關資訊。 6.2.9積極參加行業、地區及國家經濟技術資訊網路活動,搞好資訊的協作和交流,不斷提高資訊管理水平。

6.2.10逐步開展對外有償資訊諮詢服務活動。 6.2.11逐步開展與國際相關資訊聯絡。 6.3 職權

6.3.1有權組織資訊員收集與專案相關的各方面的資訊。 6.3.2對所轄資訊工作崗位有檢查督促權。

6.3.3有權代表本專案參加行業和地區經濟技術資訊網路活動。

6.3.4有權組織開展綜合資訊調研活動,組織召開專案資訊釋出會,建立專案資訊管理系統併發布、更新專案資訊。

6.3.5有權向本專案相關各部門索取有關資訊資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繳歸檔。

7、 專案資訊保密管理制度

7.1 為保守專案內部資訊祕密,維護專案組織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7.2 專案所涉及部門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員工都有保守專案資訊祕密的義務。員工不準向外界洩露已確定為祕密的有關專案內部情況,或雖未確定為祕密但尚未公開和不宜公開的有關資料、計劃、部署、工程標底等。 7.3 本資訊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於工作的方針。 7.4 保密範圍

7.4.1本專案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7.4.2本專案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7.4.3專案組織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7.4.4專案財務預決算報告及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7.4.5專案組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7.4.6專案成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4.7其他專案負責人確定應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檔案不屬於保密範圍。

7.5 密級確定:專案資訊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7.5.1專案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專案組織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資料為絕密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專案資訊祕密,洩露會使專案組織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7.5.2專案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經營情況為機密級;機密也是重要的專案資訊祕密,洩露會使專案組織的權力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7.5.3專案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祕密級;祕密是一般的專案資訊祕密,洩露會使專案組織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屬於專案資訊祕密的檔案、資料,應按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7.6 檔案和資料的保密管理:屬於專案資訊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專案經理辦公室或專案主要負責人委託專人執行。

7.6.1未經專案經理或專案主要負責人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7.6.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6.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7.7 擬稿

7.7.1內容擬稿是檔案、資料保密工作的開始,初稿形成後,要根據文稿內容確定密級。

7.8 印製:祕密檔案、資料,應由機要打字員列印,或依據準印手續到國家祕密載體定點複製單位印製。注意要點 7.8.1編文號時要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7.8.2對本次專案中產生或被上級組織授權翻印、影印的檔案、資料,要嚴格按照專案主要領導審定的份數印製,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7.8.3嚴格控制印刷中的接觸人員。

7.8.4列印、印刷形成的蠟紙、襯紙、清樣、廢頁要妥善處理,及時監銷。

7.9 收發:收發部門是檔案、資料執行中的進出口。收發員在收發檔案、資料時,應注意

7.9.1收進檔案,要核對收件單位或收件人,檢查信件封口是否被開啟。 7.9.2啟封后,清點份數,按不同類別和密級,分別登記、編號。

7.9.3發文應按檔案、資料的類別和文號及順序號登記清楚去向,並填寫發文通知單,以便收文單位清點查收,信封要編號並加蓋密級章。 7.9.4收發檔案、資料都要建立登記制度和嚴格實行簽收手續。 7.10 閱辦:閱辦檔案、資料時的注意要點

7.10.1設立閱文室,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到閱文室閱讀檔案、資料。

7.10.2呈送領導批示的檔案、資料,應先進行登記,領導批示後,及時退還或由經管檔案部門當日收回,領導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檔案,不得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人)。

7.10.3凡需有關部門(人)承辦的檔案、資料,一律由檔案、資料經管部門辦理。

7.10.4檔案、資料不得在個人手中保留,更不得把祕密檔案、資料帶回家或帶入公共場所。

7.10.5控制檔案、資料閱讀範圍,無關人員不得看檔案、資料。 7.11 保管

7.11.1祕密檔案、資料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安全處,做到專室專櫃,專人保管。

7.11.2要集中管理,個人不得儲存。

絕密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借用的,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借閱手續,當日收回。

7.12清退:要堅持檔案、資料清退制度。一般每季度要對所管理的檔案、資料進行一次清理,並將清理情況報告有關主管部門,專案結束後,應將相關祕密檔案、資料清退,交主管部門。清退中如發現缺份,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認真查處。

7.13 歸檔:注意要點

7.13.1沒有解密的“三密”檔案、資料在建立檔案時,要在卷宗的扉頁標明原定密級,並以檔案、資料中最高密級為準。

7.13.2不宜保留或不屬於本專案留存的“三密”檔案、資料,要及時清理上交或登記銷燬,防止失散。

7.13.3有密級的檔案要以祕密檔案、資料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7.14 銷燬:銷燬祕密檔案、資料必須按規定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兩名以上機要人員護送至指定的造紙廠監督銷燬。嚴禁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三密”檔案、資料。

7.15 屬於專案資訊祕密的裝置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儲存、維修和銷燬,由專案經理辦公室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7.16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專案資訊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專案經理批准。

7.17 會議保密管理:具有屬於專案資訊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7.17.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7.17.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

資訊管理制度12

1、網上資訊管理是一項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對各類資訊欄目中上載的資訊,須按來源確定、程式審查、釋出標準審查等規範進行操作,確保上載資訊的嚴肅性、權威性、可靠性和時效性。

2、本地採編釋出的資訊應完整標註資訊來源、提供單位、作者、上載人員、審查人員並按要求設定閱讀範圍。

3、政府入口網站資訊更新實行欄目分工負責制。資訊選載應按程式經分管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釋出。

4、資訊上載要滿足數量、質量和時效要求,以正面宣傳引導為主。資訊標題應準確無誤,正文內容不能出現原則性錯誤。堅持動態資訊及時更新,基本資訊按資訊產生的時間經常更新,基礎資料庫視資訊變化情況定期更新。

5、上載資訊嚴格執行“誰上載、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如上載不良、有害或反動等內容的資訊,對責任人處以20—50元/則的經濟罰款;情節嚴重的,將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不得在政府門戶網上釋出涉密資訊,發現有洩露國家祕密和不宜公開的內部資訊,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分層次報告。

7、上報的各類資訊要抓住重點和熱點,注重資訊報送質量,按欄目實行分工負責制,上報前必須先由填報人員初審,經分管領導複審同意後方可上傳。

資訊管理制度13

一、電腦保安管理

1、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計算機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蓄意破壞計算機軟硬體。

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硬體系統,若須拆裝,則通知資訊科技術人員進行。

3、計算機的軟體安裝和解除安裝工作必須由資訊科技術人員進行。

4、計算機的使用必須由其合法授權者使用,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5、醫院計算機僅限於醫院內部工作使用,原則上不許接入網際網路。因工作需要接入網際網路的,需書面向醫務科提出申請,經簽字批准後交資訊科負責接入。接入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版的反病毒軟體。並保證反病毒軟體實時升級。

6、醫院任何科室如發現或懷疑有計算機病毒侵入,應立即斷開網路,同時通知資訊科技術人員負責處理。資訊科應採取措施清除,並向主管院領導報告備案。

7、醫院計算機內不得安裝遊戲、即時通訊等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儘量不在院內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移動儲存工具。

二、網路使用人員行為規範

1、不得在醫院網路中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資訊。

2、不得在醫院網路中進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中與網路有關的設定。

4、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新增、刪除與醫院網路有關的軟體。

5、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醫院網路或者使用醫院網路資源。

6、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9、不得進行其他危害醫院網路安全及正常執行的活動。

三、 網路硬體的管理網路硬體包括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通訊線路、不間斷供電裝置、機櫃、配線架、資訊點模組等提供網路服務的設施及裝置。

1、各職能部門、各科室應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門的網路裝置、設施及通訊。

2、不得破壞網路裝置、設施及通訊線路。由於事故原因造成的網路連線中斷的,應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賠償。

3、未經允許,不得中斷網路裝置及設施的供電線路。因生產原因必須停電的,應提前通知網路管理人員。

4、不得擅自挪動、轉移、增加、安裝、拆卸網路設施及裝置。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網路管理人員,在得到允許後方可實施。

四、軟體及資訊保安

1、計算機及外設所配軟體及驅動程式交網路管理人員保管,以便統一維護和管理。

2、管理系統軟體由網路管理人員按使用範圍進行安裝,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複製、傳播此類軟體。

3、網路資源及網路資訊的使用許可權由網路管理人員按醫院的有關規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許可權使用網路資源及網路資訊。

4、網路的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碼及身份認證檔案,不得將密碼及身份認證檔案交與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將含有醫院資訊的計算機或各種儲存介質交與無關人員。更不得利用醫院資料資訊獲取不正當利益。

資訊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資訊管理,加快資訊化建設步伐,提高資訊資源的運作成就,結合本班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關於資訊的定義:

(1)行政資訊:公司系統內部目的為行政傳達的一切文字資料、電子郵件、檔案、傳真。具體資訊管理表現為上傳下達、平級傳送的行文管理、資料管理、檔案管理。歸屬於日常行政管理。

(2)市場資訊:與公司發生業務關係的客服檔案、來往傳真、電話、客戶檔案;公司業務應用的電話記錄、報價、合同、方案設計、投標書等原始資料、電子資料、檔案、報告等。具體資訊管理表現為客戶溝通、文字記錄、資料蒐集分析、業務檔案編寫等。歸屬於業務經營管理。

第三條資訊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保密記錄,以提高班組效益和管理效益,服務於班組總體的經營管理為宗旨。

第四條資訊管理工作要貫徹“提高效益就是增加企業效益”的方針,細緻到位,準確快速,在經營管理中的降低資訊傳達的失誤、失真、延遲,有力輔助細緻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執行。

第二章資訊管理機構與相關人員

第五條設立資訊機構,負責相關行政資訊的日常管理,資訊管理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電腦技術人員、文員。

第六條設資訊專員,主要負責市場資訊的系統化、專業化管理。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資訊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資訊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項,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接受指示後執行具體處理。

第九條班組支援資訊管理人員堅持原則,按資訊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資訊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資訊管理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條資訊管理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有關工作。

第三章行政資訊管理

第十一條按照行政資訊的定義,行政資訊主要產生、傳遞、應用於公司行政活動中。

第十二條行政資訊管理按下列規定進行:

(1)檔案收發規定;

(2)檔案、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資訊管理中心管理規定;

(4)集團公司印章、介紹信管理規定;

(5)集團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章市場資訊管理

第十三條依照市場資訊的定義,市場資訊主要產生、傳達、應用在市場業務經營管理中。

第十四條市場資訊來源分類:業務資訊、非業務市場資訊。

(1)業務資訊:與班組發生業務關係的客戶的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班組、客戶之間業務溝通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

(2)非業務市場資訊:網路、報刊、雜誌和各種資訊渠道收集的行業性文章、資料;競爭對手資料、檔案、報告;公開的技術性資料;外圍媒體、機構傳送的集團公司的電子郵件、函件、資料;公司內部業務分析檔案、報告;其他與市場業務經營和管理有關的資料。

第十五條資訊專員在各級行政負責人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非業務資訊工作:

(1)負責日常列印、影印等文字檔案電腦處理工作和負責電腦、傳真機、影印機等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2)負責公司非市場事物的管理、日常資訊交流;

(3)接收、整理、呈報、傳送非直接業務單位的資訊檔案資料;

(4)各種與行政管理有關的資訊資料工作;

(5)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資訊人員必須認識到,沒有脫離具體行政活動、業務活動而獨立的資訊工作,所以資訊管理的最終目的,檢驗資訊管理工作的成效標準,是業務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執行效率。

第十七條本資訊管理辦法由生技部負責執行。

資訊管理制度15

為了規範網咖管理中對網咖人員的管理,於是網咖制定了網咖人員管理制度,而為了網咖資訊保安,所以網咖則制定了網咖資訊保安管理制度,以下則是相關網咖制定的網咖資訊保安管理制度的內容。

第一條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為上網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

上網消費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開展文明、健康的上網活動。

第二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咖製作、下載、複製、查閱、釋出、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迷信的;

(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三條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製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資料和應用程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四條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網際網路,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網際網路。

網咖內所有計算機必須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網際網路,不得直接接入網際網路。

第五條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路遊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六條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在24小時內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八條在顯著位置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九條未成年人不得進入本網咖。在網咖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

第十條每日營業時間限於10時至2時。

第十一條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資訊。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儲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儲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十二條依法履行資訊網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菸並懸掛禁止吸菸標誌;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加強對網咖的管理,規範網咖的經營,維護公眾和網咖的合法權益,保障網咖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制定了以上的網咖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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