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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或被罰

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或被罰,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7日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的議案。很多網友點贊感慨,對困擾人們多年的廣場舞擾民,終於可以有“法”治一治了。草案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噪聲分類管理

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或被罰1

噪聲汙染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越來越成為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7日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的議案。其中草案針對當前噪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分類管理,同時明確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

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或被罰

據瞭解,現行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對個別條款作出修正。20多年來,我國噪聲汙染防治的形勢已發生了重大變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亟需修改完善。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噪聲汙染防治狀況也隨之發生了重大改變,汙染區域由城市擴充套件到了農村,高鐵、城市軌道交通等新型噪聲源不斷出現,室外活動噪聲、室內噪聲汙染也日益多發、多樣。環保熱線舉報平臺中噪聲投訴長期居高不下,位居各汙染要素的第2位,僅次於大氣汙染。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虎城在作修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的說明時介紹,此次法律修訂刪除原法名稱中的“環境”二字,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更加明確法律規範物件僅限於人為噪聲,法律名稱的修改不影響對噪聲汙染防治行為的嚴格要求。

草案增加了噪聲汙染的防治物件,擴大了法律適用範圍,如交通運輸噪聲裡增加了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噪聲,擴充套件法律適用的地域範圍,將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僅適用於城市市區的規定,修改擴充套件至農村地區。

源頭防控是噪聲汙染防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草案強化源頭防控要求,完善產品噪聲限值制度,增加工業噪聲、交通運輸噪聲規劃控制要求,增加環境振動控制標準和措施要求,從源頭上防治噪聲汙染。

草案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噪聲分類管理,如對社會生活噪聲,規定在公共場所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的,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和時段等規定。

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或被罰2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7日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的議案。很多網友點贊感慨,對困擾人們多年的廣場舞擾民,終於可以有“法”治一治了。

按照草案,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如果不遵守區域、時段、控制噪聲等規定,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干擾,經勸阻、調解不改正的,可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廣場舞噪聲擾民的問題,其實已經討論很多年。有些地方的中老年群體,已經自覺想辦法,儘量避免干擾別人,比如跳舞時集體戴上耳機等。但得承認,還有很多地方的廣場舞活動,依然噪聲過大,糾紛頻發。

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或被罰 第2張

2017年,國家體育總局曾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廣場舞健身活動的通知》,明確提到“不得因廣場舞健身活動產生噪音影響周邊學生上課和居民正常生活”。可是有規定無罰則,其威懾力也就有限;而僅僅是體育總局的通知,在現實場景中也難以形成有效的執法合力。

現在,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予以規範,明確規定了罰則,雖然罰款額度不高,至少會讓今後的執法更有力。

網友點贊之餘,也有擔心。因為廣場舞噪聲長期存在,給眾人的印象就是“法難責眾”。儘管周邊民眾意見很大,可是中老年人鍛鍊身體、同齡社交的需求真實存在,再加上人數眾多,執法人員要持之以恆地針對性管理,壓力可想而知。

廣場舞噪聲擾民的危害,大家都能看得見;治理的現實難度,大家也能看得見。現在明確法律規定,就是在制度層面對症下藥,為現實的治理創造更好條件。明確法律是第一步,如何保證法律的落地效果,考驗的仍將是各地執法人員的`智慧和耐心。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要根治一個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必然需要一個漫長的、艱難的過程。就像有網友擔心的,如果執法時有人“一碰就倒”,執法人員還敢堅持嗎?這種假設當然不是妖魔化老年人,而是確實要考慮到可能遇見的各種狀況,有提前的心理準備、應對方案,才能保證有效執法。

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或被罰 第3張

最後還需要提醒的是,儘管有了明確的法律,可正如以前很多分析所提到的,僅靠外在規範,恐怕很難根治廣場舞的噪聲擾民問題。如果那些中老年人有更好的選擇,相信也不會堅持“討人嫌”。

所以,在法律進步的同時,相關部門仍有必要同步協調開展工作,儘可能滿足中老年人正當的鍛鍊需求,給廣場舞提供更多合適的場地。堵疏結合,方能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