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餐飲業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業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業合同 篇1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真誠合作、互惠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事宜達成如下一致,雙方共同遵守。
一、採購商品種類與價格
1、採購商品種類:______。具體採購商品以甲方採購清單為準。
2、採購商品價格:乙方應按照低於市場價格,同時不高於本市同等規模餐飲企業所購同類同等商品的價格向甲方供應商品。具體價格確定方式為______。
(1)每月______日確定價格,當月不做調整。
(2)每月______日確定價格,如當月市場價格波動幅度超過______%的,雙方調整結算價格。
(3)於甲方每次採購時確定。
3、屬甲方採購範圍內的商品如出現貨源緊缺,價格大幅浮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4、雙方事先約定依樣品訂貨的,或雙方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乙方所供貨品應與樣品或約定相符。
二、商品質量
1、乙方供應商品的質量與包裝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規定、標準、規範。
2、按規定必須經由法定食品檢驗機構檢測的商品,乙方應於甲方採購時向甲方提供同批次產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影印件)。
3、乙方所供應商品的保質期不得少於商品明示保質期的______。
4、甲方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政府部門按規定進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檢驗費用承擔方式約定為:如商品質量經檢驗合格,檢驗費由雙方各擔______%;商品質量經檢驗不合格的,檢測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導致的對甲方的罰款亦由乙方承擔)。因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乙方所供商品,經檢驗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導致的甲方賠償與罰款亦由乙方承擔)。
需乙方承擔檢驗、檢測費用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檢驗機構出具的收費憑證(或影印件)。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應下列商品(產品),違反本項約定,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並向甲方支付______萬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1)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
(2)嚴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3)腐敗變質的;
(4)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5)超過保質期的;
(6)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
(7)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商品。
三、送貨及驗收
1、甲方採購商品金額達到______元以上的,乙方免費送貨。交貨地點為:______。
2、如乙方送貨,乙方應將甲方採購清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如有)送至交貨地點。如有斷貨、缺貨情況,乙方應於甲方訂貨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調整採購品種。
3、甲方應及時安排人員組織驗收,向乙方出具收貨憑證。
4、甲方對乙方供應商品驗收後,相關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退換貨
1、甲方需要退貨換貨的,甲方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予配合。對於存在保質期的商品,甲方應當在保質期尚存______的期限內向乙方提出退換貨。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汙染、毀損、變質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換貨。
五、對帳結算與貨款支付
1、雙方約定的結算週期為貨到______天。
2、雙方約定每月對賬時間為______日。乙方應於對賬時間向甲方提交相關的結算憑證,核算上月應結貨款金額。
3、乙方按雙方確認的貨款金額開具發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貨款時間為每月______日,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開戶行:
乙方帳號:
5、如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時間不能對帳的,在乙方開具發票後,甲方應當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對帳,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與賠償。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支付貨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七、反商業賄賂約定
1、非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及其職員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如下可能影響雙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經濟利益(以下簡稱不當利益)。乙方違反本約定,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萬元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與賠償。
(1)回扣、佣金、紅包、禮金、有價證券、報銷私人費用;
(2)借款、擔保;
(3)禮品、實物;
(4)宴請或娛樂活動;
(5)其他可能影響雙方公平交易的經濟利益。
2、甲方員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訴,甲方應為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雙方均無違約情況,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本合同解除。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後,雙方債權債務關係不受影響,仍需繼續履行。
九、其它
1、雙方其他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期滿,雙方如繼續合作,需重新簽訂合同。
5、本合同共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年月日
餐飲業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餐飲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為開發________餐飲品牌事業,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 甲方授予_________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的特許經營。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特許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建立獨立的相應經濟組織(個體戶、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工商、稅務、衛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記註冊。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特許經營分配
1、特許經營費加利潤提成方式:
特許經營費___ 萬元。付款方式:______ 合同簽定時一次性付清
利潤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時間支付上一階段
2、利潤提成方式:
利潤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時間支付上一階段
四、特許經營期限: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 年 ___月_____ 日(以繳款時間為準)期限為____年到期,期滿後另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店(專櫃)。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
第七條 原料的進貨、換貨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廠價統一配貨價結算,乙方提出用料計劃後,甲方予以發貨。
2.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配貨運輸工作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貨物後發現原料、配料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換貨(除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以外)。
5.乙方連續一週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提出報告說明。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5. 甲方培訓或提供廚房主要技術人員。
6. 甲方定期組織業務技能培訓、輪訓,一年不少於_____次。視培訓內容,乙方選派服務、技術或管理人員參加,乙方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
7. 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場或轉其他領域投資前 ,需知會乙方併為之聯絡上游渠道繼續合作事宜。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若因地區原因需要進行價格調整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3.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按統一設計)。
4.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5. 乙方依本協議只能經營一家特許店,如需開辦二家或多家特許店時,尚需另行簽訂特許合同、支付相關費用。
6.每月__號前向甲方彙報上月經營情況,提交經營報表及利潤表。
第十一條 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特許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三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店內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經營體系。
d. 乙方將原料、配料洩露給第三方。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儘可能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七條 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八條 附則
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單及價格
2、員工手冊
3、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有限公司概況介紹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x 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公司借款合同範本耕地承包合同範本飯店租賃合同範本
餐飲業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和管理經驗,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專案基本資訊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並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資、出資轉讓
1、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4)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於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於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餐飲業合同 篇4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2、在乙方訂貨後,甲方必須在1—2天內到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如甲方擅自漲價,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並承擔一切後果。
4、甲方給乙方的產品價格(具體見報價單),如有調整(調升),甲方須提前一週向乙方宣告。乙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乙方選擇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指明:變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檯上作為展示。
2、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協議期內結算貨款。
3、乙方銷售價格不可低於甲方規定零售價格。
二、結算方式
1、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報價單價格訂貨後,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並經乙方指定人員憑甲方出庫單對賬入庫後,付給甲方全部貨款
2、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之日起,乙方不得銷售其他任何公司提供的與甲方報價單內相同的產品,甲方沒有經營的品牌,乙方可自行選購。
三、損耗殘次品處理
1、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應及時以甲方開出的出庫單為憑據對賬,如出現破損,由甲方負責調換。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壹年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協議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1、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賠償損失不得低於乙方年銷售額(如有特殊情況,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應提前聯絡,但並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六、甲乙雙方互利
1、甲方給乙方免費提供:展示酒(價值元),以上贈品在首批進貨後日之內必須到位,在規定期限內未到,甲方賠償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協議期滿後以上贈品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2、甲方給乙方免費提供侍酒師/品酒師培訓一次,以便於乙方銷售服務。
3、甲方提供葡萄酒專業培訓內部價(含證書,限名額)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備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餐飲業合同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住所地:
甲方均為 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餐飲公司)的股東,有權將餐飲公司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飲公司事宜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經營專案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包經營餐飲公司,該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為 ,法定代表人為 ,公司住所地為北京_____區 大廈 層。
二、承包期限:
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條件
1、甲方將餐飲公司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參與也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有權決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廚師和其他員工的聘用和辭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費,乙方有權使用餐飲公司現有的房屋、裝置、設施和其他用具等。水、電、暖、煤氣(天然氣)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直接向有關單位支付。除上述費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甲方也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費用和款項。
3、乙方僅負責自己承包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以外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4、甲方將餐飲公司現有的裝置、設施、工具和用具(詳見附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餐飲公司的承包經營等事宜需要與物業公司、周邊其他單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交涉時,甲方應給予乙方積極的協助,必要時應負責出面協調和辦理相關事宜。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負責提供設施、裝置的維修和保養。
7、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應保證其發包餐飲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對該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飲經營的正常使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若甲方未在乙方書面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乙方有權組織維修,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8、房屋前停車位的提供和保證
甲方保證,在該餐飲公司房屋前免費為乙方提供 車位,以方便乙方顧客停車就餐。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上述車位,若因此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爭議和糾紛,甲方應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不能保證上述車位時,應承擔相應損失,每個車位每天按照 元計算,乙方有權先行從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9、商標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標指甲方或餐飲公司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或餐飲公司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和餐飲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飲方面使用其商標,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終止後,甲方和餐飲公司亦同意乙方繼續無償使用甲方的商標。
四、承包經營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費為每年 萬元。
2、承包經營費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費用於合同簽訂後支付,第二年的費用於承包經營合同終止日前兩個月內支付。
五、定金
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以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第一筆承包經營費,甲方所收定金有權不予返還;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雙倍返還乙方的定金。
六、附隨義務
為使乙方全面瞭解和確保甲方有權發包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有簽名或蓋章的身份證、餐飲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股東身份證明、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等檔案的影印件。乙方亦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給甲方,以使甲方確實瞭解乙方的真實身份。
七、餐飲公司的交付
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 日內交付餐飲公司,清點交接財物和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有權決定是否作價接收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合同終止時甲方須按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其租賃房屋本身、附屬設施、裝置以及餐飲所需設施、裝置和工具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合同到期後,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設施、裝置和工具等時,甲方應允許乙方合理使用和折舊所導致的上述內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工具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事後儘快向對方主張。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飲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乙方的餐飲經營。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乙方餐飲經營的。
(3)乙方經營嚴重虧損(連續虧損三個月以上),導致無法繼續經營時。
(4)國家指定的甲級傳染病對餐飲經營構成嚴重影響時。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嚴重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 個月以上。
4、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5、承包經營期滿後,任何一方依據合同約定提出終止合同要求時,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餐飲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經營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債務導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飲公司主張債權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所導致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應當交付的承包經營費中先行扣除,乙方無法扣除或所扣除數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立即補足,逾期不賠償的,甲方每日應承擔逾期付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餐飲經營用房和設施裝置或提前收回餐飲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經營費 %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承包經營費,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5、因甲方提供的餐飲用房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無權發包該餐飲公司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同意,將餐飲公司轉包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 個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經營租金按照實際承包經營時間以日計算(將年承包經營費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餐飲業合同 篇6
甲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經營餐飲一事,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經營 利益共享 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租賃位於深圳市 商鋪,使用“大廚小館”品牌,經營大廚小館 店。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年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額
甲方認繳 萬元,實繳 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認繳 萬元,實繳 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
丙方認繳 萬元,實繳 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
丁方認繳 萬元,實繳 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5%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扣除成本後以純利潤的90%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10%作為。(成本為房租、水電、員工工資及福利、及經營中產生的費用)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金額 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新人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2)退夥需提前 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
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4)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按出資金額的2倍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轉讓的第三方要由其他合夥人認可,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退夥作違約處理。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陳興國為各方合夥人共同推薦的經營管理第一責任人,其許可權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在日常正常經營中,其他合夥人不得對經營活動進行干涉。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對合夥負責人就合夥事業提出建議;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如出現重大分歧按出資比例多數的合夥人意見執行。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和本合夥有直接競爭的合夥。
4、禁止合夥人之間簽訂與本合夥協議相關的其他協議。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務、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不可分物,如不能轉讓,合夥期間算放棄。(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經各方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如果各合夥人同意註冊有限公司方式進行經營,則各方在本合夥協議的基礎上進行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註冊完成後本合夥協議自動失效。
2、如果涉及合夥解散、分立、清算的重大事項,需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出資比例的合夥人同意。
3、合夥人如果參與實際日常經營管理,報酬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確定。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合作方式
為構建新一代餐飲服務體系,乙方願意與甲方合作,共同發展“豪佳基”連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例,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決定參加甲方的“豪佳基“連鎖事業,特簽訂加盟合同如下;
二、 經濟關係及合作細節
1、合作關係
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經營中完全具有獨立管理決策的權利,自行運作,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等關係,乙方員工招收也為自行並獨立承擔勞務合同責任。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指定或委任的廚工和操作員掌握豪佳基產品,調配和醃製、烹炸核心技術。
3、甲方為乙方提供門面規劃設計、裝修圖及指導工作。
4、甲方為乙方提供連鎖餐廳管理服務手冊。
5、乙方開業後,甲方後期免費為乙方更新產品及技術指導。
6、甲方為乙方後期免費策劃餐廳營運,宣傳活動(活動經費乙方自理)
三、合同簽約
1、甲方向乙方收取培訓指導費: 元,大寫
2、合同在雙方自願簽訂後,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
3、乙方期間如違約中止合作,甲方不予退回保證金,作為甲方損失補償。
4、乙方門店開業前3天,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剩餘指導費
元,大寫
四、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合作地點: 營業面積: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