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教育

當前位置 /首頁/親子活動/早期教育/列表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相信很多人都會很關注法律,因為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是有非常大的用處的,而法律所包含的知識也很豐富,比如說關於執行約談的,那麼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1

一般第一次被法院執行局叫去是不會被拘留的。如果你是被執行人,法院主動通知來談話,一是為了瞭解案情和你的個人財產情況。如果你是申請執行人去談話,目的是瞭解案情,順便問問你有沒有關於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組織雙方進行執行和解。

法院強制執行時,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說明並提交相關證據,這種情況下,法院不會拘留,更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無力履行判決,法院會終止或終結執行,不會拘留被執行人。但是,這裡的“確實沒有能力”,是指完全沒有能力履行。

如果有部分履行能力,也應當部分履行、分期履行。否則,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的司法強制措施。例如:本來欠款1000元,現在收入只有500元,生活費需要400元,那麼,剩餘的100元是要用來履行法院判決的,否則,即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2

法院找談話一般不會被拘留。

法院拘留,就是司法拘留,又稱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採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法院拘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對鬨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法院被執行後會拘留嗎

一、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

二、以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脅,以抵抗法院執行的;

三、採用各種形式,轉移資產,逃避法院執行的等。

有以上情況的法院可以對其拘留,對情節嚴重,構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證據確鑿的,法院可以直接追究其刑事責任,就是可以對這種被執行人判刑。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 第2張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3

執行局打電話傳喚不去會不會被拘留

法院強制執行時,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說明並提交相關證據,這種情況下,法院不會拘留,更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無力履行判決,法院會終止或終結執行,不會拘留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執行局約談被執行人會拘留嗎 第3張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被公安局傳喚了不去會怎麼樣

警察傳喚,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

這裡要強調一下,警察傳喚,必須去。面對治安傳喚,如果不去,並且沒有正當理由的話,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實施強制傳喚。強制傳喚,就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時,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嫌疑人,使用強制方法將其帶至公安機關或指定地點接受詢問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而如果是刑事傳喚,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經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此外,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也有可能對必須到庭的被告進行傳喚,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依然可以採取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