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詐騙有哪些危害
網路詐騙有哪些危害,網路詐騙無處不在,無孔不入,其中常常看見騙子將自己偽裝成高富帥或者白富美,通過相親網站詐騙話術迅速和其陷入網路愛河,以下分享網路詐騙有哪些危害?
網路詐騙有哪些危害1
1、違法犯罪的新高地。
資訊化的快速發展和普及,淘寶等網購潮流的興起,在給社會帶來巨大發展的同時,也給許多不法分子開闢違法犯罪的新土壤。其利用網路的虛擬性和匿名性,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且輻射範圍越來越大。據統計,網路詐騙發案率逐年大幅度遞增,涉案金額也成倍增長,網路詐騙已成為典型的多發【性】侵財犯罪,嚴重影響了群眾的安全感。
2、社會矛盾的導火索。
此類案件一旦發生,少則幾百元,多則幾萬元,有的甚至幾十萬、上百萬元,給群眾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有時受害人及其親友因公安機關未能及時偵破或未能追回受損財物,便對公安機關不滿,嚴重影響了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有的甚至產生對社會的極端報復心理,滋生了社會不安定因素。
3、傳統偵查的衝擊波。
此類詐騙案件作為新型犯罪,突破了傳統犯罪的時空特點,使行為地和結果地分離、犯罪地與被害人所在地分離、犯罪所得在異地實現,給“條塊分割,以塊為主”的公安機關偵查辦案模式帶來巨大沖擊,且偵破過程涉及銀行、電信等有關部門,這些部門在管理上是“以條為主”,使得地方公安的偵查方式難以在上述部門順暢貫徹。
網路詐騙有哪些危害2
一、常見的網路詐騙有哪些方式?
1、黑客通過網路病毒方式盜取別人虛擬財產。一般不需要經過被盜人的程式,在後門進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區傳染,使偵破時間更長。
2、網友欺騙。一般指的是通過網上交友方式,從真人或網路結識,待被盜者信任後再獲取財物資料的方式。速度慢,不過偵破速度較慢。
3、網路“龐氏詐騙”。一般是指通過互聯虛假宣傳快速發財致富,組織沒有網際網路工作經驗人員,用刷網路廣告等手段為噱頭,收斂會費進行詐騙。
二、詐騙罪的處罰是什麼?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路詐騙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路詐騙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路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8、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9、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10、利用“釣魚網站”連結、“木馬”程式連結、網路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網路詐騙有哪些危害3
一、積分兌換詐騙
冒充各大銀行、移動、聯通、電信等產品具有積分功能的企業,給事主傳送積分兌換簡訊、微信等,要求事主下載客戶端或點選連結,套取事主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和銀行卡密碼等個人資訊,利用上述資訊在網上消費或劃轉事主銀行卡內金額。
二、冒充客服詐騙
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網民購物資訊和個人資訊,以訂單異常等理由,要求事主登入假冒的購物網站或銀行網站進行操作,套取事主銀行卡號碼和密碼,向事主索要驗證碼後,將事主卡內資金划走或消費。 另一種經常出現的案例有,事主因網購或轉賬不成功,在網上搜索相關公司客服電話,搜尋到假冒客服電話後,按照假客服的要求進行操作被騙。
三、網路兼職詐騙
在求職資訊、招聘資訊類網站、論壇、微博、相關通訊群組上釋出利用網路進行兼職工作的資訊,要求事主在指定的違法購物網站購買手機充值卡、遊戲點卡、購物卡等虛擬物品,以刷單返利為誘惑騙取事主支付購買,並將所購買虛擬物品低價轉賣處理。
四、機票退改簽詐騙
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簽服務”的名義,利用旅客著急出行的心理,通過簡訊、電話等形式要求事主向涉案銀行卡轉賬,或索要事主銀行卡密碼和驗證碼實施詐騙。
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能夠準確說出事主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等詳細個人資訊,迷惑性較強。 還有一種就是旅客想對購買的機票進行改簽,於是在網際網路上搜索航空公司或訂票網站的客服電話,結果搜尋出假冒的航空公司客服電話,假冒客服要求旅客按照要求進行操作而實施詐騙。
五、冒充熟人詐騙
利用非法手段獲取事主的虛擬通訊工具、郵箱賬號等內容後,以“我是你老闆、你家人出事故了、我是你朋友”等名義,聲稱發生大事急需用錢,騙取事主通過網路進行轉賬。
六、“無風險投資”詐騙
如今,非法傳銷中的金錢遊戲也漫遊到了網際網路上。在一些電子郵件中信誓旦旦地許諾有可觀的投資回報率來吸引投資者,而事實上卻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在利用這種欺詐模式吸納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