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寶典

當前位置 /首頁/親子活動/育兒寶典/列表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16歲的孩子正是處在一個叛逆期的時候,所以有的時候要是父母不如意就很有可能離家出走了,對於這樣的孩子父母是很著急的,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1

16歲離家出走,家人可以及時報警。而公安機關是否立案,需要審查報案的材料等是否滿足立案的條件,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法院、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

離家出走超過48小時,自己尋找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報警。家人出走下落不明,一般情況超過24小時,公安機關才會立案。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跡象的,隨時可以向派出所電話報警,不受時間限制。

42小時內不能立案,如果出走的.時間超過42小時,可以按人口走失立案。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2

視情況而定。如果發現未成年人有非正常行為時,可以隨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是否能立案,公安機關會綜合推斷後再確定。

發現未成年人出走且有明確的跡象表明屬於非正常行為時,可以隨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是否能立案,公安機關會綜合推斷後再確定;如果符合失蹤立案的立案條件,公安機關會及時立案的,即使不具立案條件公安機關也會提供相應的協助與幫助。

公安機關對失蹤案立案須具有6個方面的顯著特徵:失蹤現場有明顯被侵害痕跡的;人與機動車同時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失蹤人員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未滿14週歲失蹤,超過48小時的;失蹤原因不明、超過3個月未歸的。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 第2張

人失蹤多少小時可以立案

報案隨時都可以,即使失蹤幾小時也可以報案,不過立案只有失蹤超過48小時才立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3

離家出走不會立案,但是失蹤可以立案。當您的家人突然失去聯絡或者下落不明,您可以報警,由走失地派出所受理,無法判明走失地的,最後出現地即走失地。受理後公安機關將以內部下發協查通報等形式予以查詢。

1、 報警時限要求。按照規定,正常走失情形,家人親屬自行查詢48小時未果的,也就是您自己找了兩天未找到的,公安機關予以受理。特殊情形除外,是否為特殊情形可隨時致電派出所諮詢;

2、報警人要求。最好是走失人的直系親屬,如夫妻、父母、兒女等,如特殊情形無法到場的,也可委託他人代為報案,前提直系親屬必須知曉此情況,報警人需攜帶身份證件,證明與走失人關係的戶口本;

3、協助民警製作報警筆錄。提供走失人身份資訊,走失經過,有無病症,可能前往的地方,有無聯絡方式,體貌特徵,走失時衣著特徵等情況。

16歲自願離家出走能否立案 第3張

4、提供走失人新近免冠照片至少一張;

提示: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跡象的,您隨時撥打110或者派出所電話報警,不受時間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

TAG標籤:立案 自願 離家出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