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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

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商標是商品在市場中的標識,很多人在買商品的時候都是先看商標的,商標也是我們的信譽保證,作用非常大,下面為大家分享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

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1

1、商品名稱是具有大眾性的,它屬於公眾所有,每個人都可以使用。而商標它是具有專用性和專有性的,你註冊的商標其他人不可以擁有也不可以使用,除非你授權給別人使用。

2、商品名稱分通用名稱和特定名稱,前者是區別不同種類的產品,後者是區別同種類商品的(指特定商品、特定物)。而商標雖然也是用來區別產品的,並且是用來區別不同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的。

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

3、商品的通用名稱不具備顯著性,它不能作為商標去註冊,因為商標名稱不能區別不同的生產者和銷售者,還會把本來屬於大眾使用的名稱變成特定人獨有,會造成不應該有的壟斷。其實只要不違反商標法第11條規定,基本上都可以註冊成為商標。

4、商品名稱是自然產生的,不用辦理任何的手續,而商標必須是經過商標局提交、稽核並且成功註冊之後才可以使用。

5、商品名稱不受法律保護。而商標是申請核准之後才能成為商標,是具有法律保護的,任何人或者企業都不能侵犯。

除了以上幾點,我們還應該注意的是如果商標的所有人不能正當的使用商標,也不能很好的保護它,尤其是馳名商標,那麼很有可能此商標會成為家喻戶曉的通用名稱,失去顯著性。例如:尼龍、阿司匹林這些它們都有過類似的經歷。

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2

商品名稱是指為了區別於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稱呼,可分為通用名稱和特有名稱。通用名稱指為公眾所熟知的同一類商品的一般名稱,如電視機、服裝等,不能用來區別同一類商品的不同來源。

商品名稱與商標的區別主要為:(1)商品名稱具有大眾性,原則上不受《商標法》保護;商標具有專有性,受到《商標法》保護。(2)商品的通用名稱用來區別不同種類的商品,特有名稱用來區別同種類的特定商品;商標用來區別不同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3)商品的通用名稱不具有顯著性,不能作為商標註冊;商標可以申請註冊。

另外,如果商標尤其是馳名商標所有人對商標使用不當、保護不當,則可能導致該商標失去顯著性而淡化為商品通用名稱。

一、使用者不同

商品名稱是具有大眾性的,它屬於公眾所有,每個人都可以使用。

商標它是具有專用性和專有性的,你註冊的商標其他人不可以擁有也不可以使用,除非你授權給別人使用。

二、區別產品方式不同

商品名稱分通用名稱和特定名稱,前者是區別不同種類的產品,後者是區別同種類商品的(指特定商品、特定物)。

商標雖然也是用來區別產品的,並且是用來區別不同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的。

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 第2張

三、顯著性不同

商品的通用名稱不具備顯著性,它不能作為商標去註冊,因為商品名稱不能區別不同的生產者和銷售者,還會把本來屬於大眾使用的名稱變成特定人獨有,會造成不應該有的壟斷。

商標具有顯著性。

四、法律保護不同

商品名稱是自然產生的,不用辦理任何的手續。

而商標必須是經過商標局提交、稽核並且成功註冊之後才可以使用。是具有法律保護的,任何人或者企業都不能侵犯

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3

商標與商品之間的聯絡

1、商標與廣告的聯絡

商標作為產品或服務的主要標識,擁有相對固定的屬性,即註冊成功就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擅自冒用。而廣告作為宣傳手段,主要用於宣傳企業或產品,可以根據宣傳物件靈活變換形式。而商標也必然出現在廣告中,用以加深消費者的印象。

2、商標與品名的關係

商標與商品名稱相輔相成,又區別獨立。通常商標需要依附在產品包裝或商品上,並且與商品名稱同時使用,才能讓消費者有效識別該商品的來源。也就是說商標有專用和獨佔屬性。而商品名稱可區別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能夠獨立使用。

3、商標與包裝裝潢之間關聯

商標與商品包裝裝潢緊密相聯,又存在區別。商標是商品包裝裝潢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同時用於商品包裝。但商標主要用於區別商品的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裝潢則美化商品,使消費者能夠更直觀的區別產品的生產或經營者。

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區別 第3張

4、商標與外觀設計之間的聯絡

雖然商標和外觀設計都是工業產權,且均以視覺效果為主,但商標主要出現在商品包裝或商品上,並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受商標法制轄。而外觀設計是商品的存在形式,受專利法管轄。

5、商標與企業名稱之間的關係

1、構成要素。通常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而商標只能由產品或服務的顯著區別構成。

2、使用功能。商標僅區別不同的產品出處,而企業名稱則可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包括服務和商品。企業可以有多個商標,但企業名稱一般只有一個。

3、法律程式。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所禁止的條款,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經註冊就可使用,只是沒有專用權。而企業名稱則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註冊,才能使用。

4、專用權範圍。服務商標一經核准註冊,在全國享有專用權。企業名稱僅在規定的區域內享有專用權。

5、表現形式。商標的表現形式是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企業名稱只能用文字表示。

6、轉讓限制。一般來說,商標可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但企業名稱不得單獨轉讓,也不得允許他人使用。

由此可見,在現代商業活動中,商標已經逐漸融入產品、宣傳等各項經營要素中,甚至從某種程度上影響了產品和宣傳。因此選擇一家專業且有責任心的祕書服務提供商為您代為辦理商標註冊,無疑是最好的選擇。而通惠會計師事務所專注個人、企業服務十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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