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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領養baby不合法 有價送養違人倫

【導讀】:現實生活中,我們會將懷上baby或剛生下baby的女性成為“寶媽”,然而在網路收養嬰兒QQ群裡,“寶媽”除了代表這一含義,還代表了供體。與此同時,“領媽”則代表需要嬰兒的女性。看似你情我願的“收養”,實質就...

網上領養baby不合法 有價送養違人倫

QQ群管理員=販嬰者

這樣的領養QQ群是如何形成的?不用想也知道,買賣是雙方的需求所達成的。不法分子瞄準了這背後的利益,通過建立領養QQ群來給供求雙方提供溝通渠道。所謂領養、送養,變成了赤裸裸的商品買賣。

據悉,今年年初,一些打著收養口號的網站被摧毀,諸如圓夢之家、收養吧、中國孤兒網,這些收養中介網站都涉嫌販賣嬰兒。此後,QQ群一度成為網路領養的主要平臺,並且難以被徹底清除。

供方:難言之隱

縱觀提供嬰兒的夫妻,送兒原因無非是“太年輕,無力撫養”、“意外懷上,不準備要”、“經濟條件差,無力養大”等等。多數父母送掉孩子還是無奈之舉,希望子女能有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

求方:一子難求

對需要嬰兒的夫妻來說,“不孕不育”是一大重要原因。很多家庭無力負擔試管嬰兒或其他高科技受孕手術,對於福利院的孩子,多數夫妻認為健康堪憂,所以希望一次性花錢,“領”一個健康的孩子來。

網上領養baby不合法 有價送養違人倫 第2張

供求之間的距離:流程不嚴格

網路中介的特點決定了難以嚴格執行《收養法》中的相關規定。供求雙方所謂的“領養”、“收養”,其實就是給一筆錢,取走嬰兒,與普通的購物沒有差別,且網路中介在這中間謀取一定利益。

有價送養實屬非法!

按照網路收養的規則,求方需支付供方一筆錢,3-10萬不等,至於成本計算,則是大致算是孕期的工資、生育費用、營養費用,如此計算得出的“經濟補償”無疑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嚴禁買賣兒童或者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出賣親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 VS 人倫

如果送養父母可以通過送養獲得利益,這明顯不符合送養的定義,這已經是買賣。然而,這類“收養”不僅在網路上難以杜絕,在民間更是很普遍。針對這類“收養”,到底該用法律還是倫理的標準來衡量?對此,相關專家表示,國內的收養渠道的確比較單一,且多數控制在政府手中,適當拓寬收養渠道,讓網路平臺、民間機構獲得一定的權利,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但具體如何做到嚴格流程,的確還需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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